本科教育
经济管理学院监考规定
日期:2016-06-18      点击量:
 

一、考场布置

要求监考教师在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核对考生人数和设置试室的桌椅数是否相符(单人单桌),完成各考场的桌椅摆放、座位标号、卫生检查等项考场布置工作。

二、试卷领取工作

考务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在开考前20分钟将本场考试的各科试卷分发到监考教师手中,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后核对清楚并在监考表上签字。   

三、监考

1.监考教师必须于考试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2.监考教师应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采取双座号标记法安排学生有秩序进入考场。考前10分钟向学生宣读《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守则》,并查验学生考试证及学生证;

3.监考教师应在考前5分钟当众将试卷拆封,对照课程及人数核查试卷是否分封有误,如有差错请立即向院考试领导小组或值班领导报告并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4.核查考试人数后,分发试卷及考试用纸,督促考生在试卷及考试用纸上书写班级、姓名、学号等内容。开考30分钟后将缺考学生姓名记入考场记录单;

5.监考教师在监考时不得念解试题,如果试题字迹有模糊不清之处,应予当众答复;

6.监教师不得在考场吸烟、阅读书报、谈话,或中途离开考场,实行一位监考教师在教室前、一位监考教师在教室后的定点监考;

7.考生发生疾病或其它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和教务处联系共同处理;

8.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监考教师应在采集证据的同时,将其作弊情况记入《西安文理学院考场记录单》,并上报主考人员

9.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抓紧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通知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置于桌上,迅速离开考场。

 四、试卷回收

监考教师将试卷统一收齐后,查清数目,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整理好,到考务办公室按要求将试卷密封交存,同时将填好的《西安文理学院考场记录单》交存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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