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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岗位职责
日期:2010-06-24      

为使全院教师明确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规范院级管理,加强教研室建设,努力创建“团结、务实、创新、奉献”的优良院风,特制定本条例。

一、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同志的有关理论,学习教育法和教师法,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高尚的思想道德。

二、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同志,维护集体,团结协作。教师应积极承担学生管理工作,在课内外积极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努力钻研业务,不断进修提高。要具备系统的教育科学知识、专业知识。要有较高的教师职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做合格的高等教育工作者。

四、积极主动地承担校内的教学工作,完成教学工作量。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严格教学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按学校、学院要求健全各种教学资料。重视课程建设,努力创建品牌课程。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力争取得优秀教学成果。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完成教学工作量,提高教学质量。

五、重视科研工作,积极开展经济与管理理论研究、教学研究,不断提高科研水平。从理论和实践环节中寻求课题,深入开展研究,通过科研,提高自身素质和学术水平,促进教学。按学校要求完成科研工作量。

六、规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商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种教学事故、工作事故的发生。自觉接受和积极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教育实习、毕业实习等各种教学工作和社会工作任务。

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提出的办学思想,明确学校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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