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综合考评细则(2021年新修订)
日期:2023-02-16      

  经济管理学院综合考评细则(2021年新修订)

     为了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协调发展,使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力求准确地衡量和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依据我校《西安文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评指标及分值

  1.考评指标:思想品德、学业表现、文体表现、能力素质。

  思想品德包括政治表现、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卫生习惯、公益劳动、公益事业等方面。

  学业表现测评依据学习成绩,包括全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和规定选修课程的成绩(考查课成绩优、良、中、及格分别按90分、80分、70分、60分计,不及格的按实际所得分计),按各科最终评定值的平均成绩计算(不含体育课成绩)。

  文体表现测评依据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体育课成绩、早操和阳光体育实践活动表现等。

  能力素质测评依据为学术与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工作能力、社会实践、技能操作、文体特长。

  2.分值情况: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20分,学业表现70分,其他项目分值分别为各占5分。

  综合分=思想品德(20%)+学业表现(70%)+能力素质(5%)+文体表现(5%)

  二、实施细则

  (一)思想品德(该项满分为20分,基本起评分为12分。当该项分数超过20分,按20分记)

  1.扣分项:

  (1)违反校纪、校规者,扣4-8分(通报批评,扣4分;警告处分,扣5分;严

  重警告处分,扣6分;记过处分,扣7分;留校察看,扣8分)。

  (2)上课迟到、早退者每小节扣0.5分;旷课每小节扣1分;事假超过16小节

  取消当学年所有评优资格(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入党机会;公

  假不扣分,但必须有辅导员老师签字,否则按照事假对待。

  (3)病假、私假无医院证明和辅导员签字者按旷课对待。

  (4)在校级、院级各项活动中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0.5分;缺勤每人每

  次扣1分。表现差而受到校、院批评者视情节每次扣0.5——2分。

  (5)义务劳动课,无故缺勤者按实际劳动时间加倍记旷课,未完成任务者或完

  成较差的班级,班长、生活委员每人每次扣0.5分。

  (6)考试作弊者一次扣8分(不重复扣分),并且该门课在综合考评中以零分计,

  不能参与该学年所有的评优、入党。

  (7)在教室或宿舍抽烟、乱图乱画者扣0.5分。

  (8)在学校公寓检查中,每被通报差一次,宿舍每人扣1分,当天值日生扣1.5

  分;在学院公寓检查中,每被通报差一次,宿舍每人扣0.5分,当天值日生扣1

  分;学校、学院累计通报3次的宿舍,取消全体舍员本学期的评优资格。

  (9)班级卫生在期末全院总评中倒数第一名,班长、生活委员各扣2分,倒数

  第二名者各扣1分,倒数第三名者各扣0.5分。

  (10)在每周学院卫生劳动中(包括班级卫生打扫),卫生未达到院上要求者,

  当班小组成员每人每次扣0.5分,值日旷缺者每次扣1分。

  (11)不诚实守信,语言粗鲁,行为失当,不尊重他人,扰乱公共秩序者视其情

  节轻重扣0.5——1分。

  (12)在首课点名或者班级上课点名抽查中出勤率低于90%(含)的班级,取消

  该班级本学期所有评优资格;在学校或学院的上课点名抽查中被查出无故旷课的

  学生取消本学期所有评优资格和入党资格。

  (13)上课、考试期间在教室穿吊带裙、拖鞋者扣0.5分。

  (14)每天早上10:00前(含周末及节假日)每位学生完成钉钉打卡,如实填

  报钉钉打卡中的内容。不按时打卡1次者,综合考评德育评分扣0.2分。

  2.奖分项:

  (1)在集体活动中积极肯干、并出色完成任务和所提意见被采纳者,院级:每

  人每次加0.2分;班级:每人每次加0.1分。

  (2)所在宿舍在学校评比中,获得优良学风宿舍或主题宿舍等荣誉的宿舍,每

  位舍员加2分;在学院评比中获得优秀宿舍、优秀舍长及优秀舍员的同学加1

  分;在学校、学院宿舍检查通报中,获得3次及以上优的宿舍,每人加1分。

  (3)所在班级卫生在经济管理学院期末总评中获奖者,给班级生活委员相应加

  1.6-3分(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6分)。获奖班级作为该学年度

  评选先进班集体提名。

  (4)在院级及以上举办的各类文艺演出、演讲比赛、创业计划大赛、职业生涯

  大赛、导游风采大赛、礼仪风采大赛、主持人大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与综合

  能力有关的活动中按获奖名次给予加1-4分(院:第一名1分,第二名0.8分,

  第三名0.5分;校:第一名2分,第二名1.8分,第三名1.5分;市级:第一名

  3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分;省级以上:第一名4分,第二名3.5分,第

  三名3分),第四名(包含)以后的成绩依次在此分数上递减0.2分;积极参加

  而未获奖者个人每次加(0.3分-1分)视情况而定。

  (5)班集体受到表彰者,在该学期综合考评中学生干部相应加1.6-4分(省级

  及以上:第一责任人5分,第二责任人4分,其他班委加3分;市级及以上:第

  一责任人加3分,第二责任人2分,其他相关班委加1分;院级:第一责任人加

  2分,其他相关班委加1分;院级:第一责任人加1分;其他相关班委加0.8分,

  注:其中第一责任人由辅导员视实际工作情况而定),全班每人分别加0.4-1分。

  (6)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爱心帮助他人捐款捐物者、

  见义勇(智)为或因其它因素受到学院、学校表扬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加1分-5

  分。

  (7)能坚持上课,全学期课堂考勤全勤者(含事假2节或病假6节以内)每人每学期加2分。

  (8)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加1分;被评为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加2分。

  (9)学生干部能尽职尽责完成任务者:

  ①学生会:主席和团支书加2.5分,学生会副主席加2分,部长加1.5分,副部长加1分,优秀干事加1分;

  ②班级:班长和团支书加1.5分,班委其他成员加1分。

  ③在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自管会任职的学生加分时须由该部门提供加分证明,加分参照我院学生会干部加分。

  ④连续一学期协助老师在办公室,做助理的同学,经过老师认可,可加0.8-1分。

   = 5 \* GB3⑤原则上同时担任多项职务者就高取分值(不累加),个别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可以在辅导员的指导下上浮0.2-0.4分。

  (二)学业表现

    学业考核测评依据学习成绩。

  (三)能力素质(该项满分为5分,基本起评分为3分。当该项分数超过5分,按5分记)

   1.扣分项:

  (1)旷会者(未请假):院级学生干部大会未到会扣0.3分,迟到者每次扣0.1

  分。

  (2)院学生会成员和班委未按时完成任务者每人每次扣0.1——0.5,造成不良

  影响者扣0.5分。

  (3)未按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未按时提交社会实践报告者扣0.1分。

  (4)重修一门课扣0.2分。

  2.奖分项:

  (1)在上学期间,取得与本专业相关证书者加0.2-0.5分。(通过计算机一级加

  0.2分,计算机二级加0.3分,驾照加0.25分,英语四级加0.4分,会计从业

  证、初级会计证等与专业相关的证书加0.4分;通过英语六级及计算机三级的各

  加0.5分)。获得相关证书只加一次分,不能累加。

  (2)本学期所学课程成绩均在85分以上者加0.5分。

  (3)在本校上学期间,在广播、报纸和杂志等媒体上公开发表论文者,其原创文

  章每篇加0.25-1.5分(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交流会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各类文章加0.5-1.5分;校报加0.5分;院级刊:0.4分;其他院级各类刊物:

  0.25分。 摘录文章不加分;记者、成员发表文章与承担学生工作不重复加分。

  (四)文体表现(该项满分为5分,基本起评分为3分。当该项分数超过5分,按5记)

  1.扣分项:

  (1)运动会期间要求参加的学生观众每人稿件必须符合规定,否则少一篇扣0.1分。

  (2)运动会期间考勤,缺勤半天扣2分,缺勤一天扣4分。

  (3)运动会期间在精神文明奖评比中违反规定者每次扣0.5分,造成不良影响者

  每次扣1分。

  (4)凡报名参加校运动会及体育比赛在比赛时无故放弃者,每次扣0.5分。

  (5)早操无故缺勤一次扣0.5分。

  (6)早操出勤的班级无故缺勤者占该班学生5%-10%累计3次,取消班级本学期评

  优资格,学生个人缺勤5次及以上,取消缺勤人员本学期评优、奖助、组织发展资格。

  2.奖分项:

  (1)在省、市、校级比赛中获奖者加分如下:(1)省级:1-2分;(2)市级:0.5-1

  分;(3)校级:一等奖(第1名)加0.5分,二等奖(第2.3.4名)加0.4分,

  三等奖(第5.6.7.8名)加0.3分。团体:第一名加0.5分,第二名0.4分,第

  三名0.3分,未获名次者加0.15分。校级获奖学生第1名加0.4分,第2名加

  0.3分,第3名加0.25分,参与者但未获得名次者加0.1分。

  (2)坚持出操,全学期满勤者加2分

  三、考评要求:

  1.按《综合考评实施细则》组建班级考评小组,班长任组长,在带班辅导员老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考评小组平时要注意收集资料,每月月底综合考评小组进行一次小结,下月

  初在班级里公布并报辅导员老师,以备考评时有理有据。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考评结果公布。

  4.对于外出学习的同学,时间在一学期(含)以上的,综合考评排班级最后,外

  出学习的成绩由教务处进行兑换,按照智育成绩排名,可参加当学年的奖学金评

  选,但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5.综合考评中思想品德、能力素质、文体表现三项扣分项分值贯通,总扣分不

  超过30分时以实际分值记;超过30分(含30分),则该三项总分为0分。

  6.每学期开学初第一周内完成综合考评的核算,并将结果报辅导员老师和负责此

  项工作的专责辅导员老师。

  7.本《细则》从即日起试行,解释权归院学生工作室,任何班级及个人不得随意

  修改。

   

  附件:

  1.综合考评每月考核用表;

  2.综合考评各项数据来源清单;

  3.德育考评扣分通知单。

   

  西安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11月26日

[友情链接]
OA办公系统 | 西安旅游发展研究中心 | 财务综合查询 | 教务管理系统 | 科研管理系统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西安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明德楼A区 邮编:710065 电话:(029)8825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