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做好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26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规定,为切实做好2021—2022学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审核汇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

(一)坚持学生自愿参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与其他资助相统一,合理、科学使用分配指标的原则;

(三)坚持与学风建设等综合表现相结合的原则。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条件

根据教财函〔2019105号要求,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二)成绩要求:上一学年全年学业平均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同专业年级同学总排名的前5%(含5%),且在校期间没有不及格科目,学校采取择优推选。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5%(含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遵照教财函〔2019105号第七条执行。对于这部分人选,各学院要严格评审条件,做到宁缺毋滥。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程序

政策宣传---学生自愿申请---调查了解---班级民主评议---各学院审查---各学院评审、研究、公示推荐---学校复审、联评、公示、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国家奖学金的资助额度和分配名额

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为每生8000元;

(二)省教育厅今年为我校下拨国奖名额18,学校按照每个学院二、三、四年级的本科学生总数的比例,同时结合学院奖助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每个学院参加我校国奖联评的学生数。

详见附件《西安文理学院2022国家奖学金参评指标分配表》。

五、时间安排

    () 923日前各学院组织院内评审并在评审结束后第一时间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畅通投诉渠道,及时恰当的处理学生投诉。

(二)928日前,各学院按照评审结果将学生相关申请材料仔细核查整理,按照要求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准备参加学校联评。若过时不交,将视为学院自动放弃。

(三)1010日前学校审核学生材料,召开校级联合评审会议,联评结果将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四)1017日,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2022年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在国奖评审系统中按照要求提交评审材料。

(五)国家奖学金到达我校专项账户后,由学生处报送发放名单,计财处具体负责发放。

、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政策性强、质量高,标准严,社会和学生关注度高。今年首次启用了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对评审材料要求更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国家奖学金学生评审工作全过程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顺利开展。同时各学院须畅通投诉渠道,及时恰当的处理学生投诉。

(二)各学院提前一天将学院国奖学生评审时间向学生处资助中心报备,学生处将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对各学院评审工作进行督察。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具体要求报送材料。

(三)坚决杜绝挪用、截留、扣除等违规现象。凡经查实的违规现象,学校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奖助后学生的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国奖学生在学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国奖学生积极参加校内科研岗位、公益时间活动,并加强对获得国奖学生的监督和考核,对考评不合格的学生可以不予考虑下一学年度的奖助申请资格。

、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各学院材料:

1.各学院评审报告(学院红头,纸质一份),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评审意见等内容。

2.加盖各学院公章的《2021-2022学年普通高等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与电子同时报)

3.2022年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综合评价一览表》(电子纸质同时报)请按照表中备注认真填写,经学工办主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方为有效材料。

4.《奖助学金发放表》(纸质与电子同时报)

5.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会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6.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公示情况的照片(纸质与电子同时报)。

(二)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1.学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封面(要求封面排版、字体类型、字体大小与模板一致,分别为华文新魏36#字、隶书1#、黑体3#),纸质一份。

2.参评学生申请书(纸质材料一份),要求约8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书写,学生签名需手工填写,各学院领导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为有效。材料题目统一为“2022***同学国家奖学金申请书”,此材料不须注明抬头,直接开始正文,内容由六个部分组成依次为:个人基本信息介绍;个人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成绩及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情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群众基础;在校期间主要获奖记录;落款署名,年月日;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2版)》,(电子纸质同时报),纸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成一张A4纸,不要装订。申请学生必须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4.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在校期间“打印存档”成绩单(此单应明确注明学生是否挂科),经辅导员审查签字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方为有效材料(原件纸质材料一份);在资助中心审核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时,如发现有成绩不符合国奖评选要求的学生,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和名额。

5.学生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表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要反映同年级同专业每个学生平均成绩和其排名情况。(对申请学生进行标注,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一份)。

6.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纸质材料一份)。

7.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包括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套(在每张复印件上注明审核后奖项级别,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和审核人签字),按国家、省、市、学院顺序排序。本人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请在刊物目录中标识本人作品)(一套),经本人辅导员审查与原件内容一致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方为有效材料。

8.学生综合评价信息表,内容要简洁明了(纸质一份、电子同时报)。

9.学生联评工作评议表(纸质一份、电子同时报)。

10.国奖学生联系信息表(只报电子版)。

说明:申报纸质材料装订顺序按照“报送材料要求”序号顺序装订,且每套文本材料须用塑料夹固定(请将各学院材料和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分开)。电子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名称统一为各学院名称加学生姓名。

附件:

1.西安文理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参评指标分配表

2.报送材料相关表格

 

 

学生工作处

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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