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经济管理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办法
日期:2022-07-04      

      师资队伍建设关系到学院兴衰和未来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是确保经济管理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是学院立足当下、长远发展的关键。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切实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一、培养目标

1.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的素质与水平,包括思想道德、教学、科研的素质与水平。

2.逐步调整与完善经济管理学院师资结构。

3.逐步调整与完善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科研梯队。

二、主要措施

1.引进及培养博士生、硕士生,迅速提高教师中博士学历的比例。

2.为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实行学徒式的传、帮、带。

3.采取优先倾斜政策,对于承担导师任务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一)导师条件

1.坚定信念,拥护党的领导,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2.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水平,具有教授职称。

(二)导师职责

1.言传身教,帮助和指导青年教师做人、做事、做学问,逐步掌握立德树人本领。

2.指导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各环节,如:备课、教风教态、教学方法与教学艺术、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

3.指导青年教师科研工作各环节,例如选题、立项、文献检索、研究方法等等。

(三)实施方法

1.对我院新入职青年教师,由院系、教研室研究指定专门的指导教师,负责青年教师的业务指导。

2.青年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指导教师跟堂听课,认真做好笔记,上好辅导课(每周不低于2学时)。

3.在听课的同时,由指导教师指导进行1-2章课程的试讲,并及时收集学生的有关反馈,改进讲课方法。

4.青年教师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结业,取得“西安文理学院课堂教学准入证书”。

5.青年教师的最终培训结果由教学委员会、院系、指导教师协商确定。

6.在培养期满后,要至少完成“四个一”任务:一份教学设计、一篇公开发表论文、一节公开课、一项课题申报书,对自己的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学习提升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学院汇报,同时提供指导期间的所有过程性资料。

7.考核办法依据西文理校发202222号《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印发< 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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