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经济管理学院院务会议制度
日期:2023-02-10      

第一条  为了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特制订院务会议事制度;

第二条  院务会是院级最高决策机构,主要研讨和决策院内重大事件;

第三条  院务会有以下人员组成人员:

1.主持人:院长

2.参加人:院党政领导

3.列席人员:各系主任、副主任主任、秘书、辅导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  院务会议事内容:

1.研究决定全院总体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审定院一级各项管理制度(教学、科研、经费、行政等);

3.研究决定院内人员的调出、变动及院外人员的调入;

4.研究决定院内机构的设置及各室、组负责人员的调整;

5.通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6.决定经费的使用方案;

7.通过科研计划及学科建设规划;

8.研究决定奖酬金发放办法;

9.研究对教师、学生的奖惩问题;

10.决定院内财产(房屋、教学仪器等)的分配调拨;

11.通过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和任课教师名单

12.研究并决定其它有关重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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