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我校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完成效率,学校组织开展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9年(含)以前立项未通过结题鉴定的项目,详见附件1。
二、清理期限
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
三、清理方式
1.2017年(含)以前立项未通过结题鉴定的项目采取线下结题方式,材料要求详见《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资料包》(附件2),最终提交一式四份(胶装白色封面)至科研处。
2.2018年立项未通过结题鉴定的项目采取线上结题的方式,最终材料装订要求参照《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资料包》中《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附件3),最终提交一式一份(胶装白色封面)至科研处。
四、清理结果处理
对在清理期限内提交结项鉴定材料审核不通过和未按时提交结项鉴定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被终止处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清查逾期未结项项目,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及时通知并督促未结项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提交结项材料。对不能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进行说明。
2.列入此次清理范围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要采取切实措施,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按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3.请各学院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申请结项鉴定材料及有关情况说明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徐灵书 电话:88219308
附件:1.未通过结题鉴定课题名单
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资料包
结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科研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