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院优良学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加强学风建设和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基本要求,切实把学风建设与优秀班集体、先进个人等奖励评定结合起来,构建学风建设良性机制,特就加强学院优良学风建设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条 成立学院优良学风建设执行小组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契机,扎实推进优良学风建设,成立经济管理学院优良学风建设执行小组。
执行小组人员构成:
组 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辅导员
成 员:自律部全体成员
检查督导小组:
组 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辅导员
成 员:学习部全体成员
第二条 学风建设活动的制度规定和要求
(一)课堂纪律的要求
为了使同学们充分利用好课堂这一资源,提高学习效果,对课堂纪律做如下规定:
1.遵守课堂纪律,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2.课堂上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做影响他人学习的事情,不得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3.自觉维护课堂秩序,尊重老师,认真听讲,积极发言;
4.严格课堂考勤,对于旷课累计10学时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对于旷课累计11-22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对于旷课累计23-35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于旷课累计达36学时以上者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
5.充分利用好课前及课余时间,加强自学能力的培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保证自习时间,不在宿舍内自习;
7.未尽事宜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宿舍管理的规定
良好的宿舍生活环境是个人成长、成才的重要因素之一,依据学校《西安文理学院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对宿舍管理做如下规定:
1.不得在外住宿,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备案,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房居住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2.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留宿异性;
3.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喝酒等影响宿舍正常生活秩序的活动;
4.严格执行零汇报制度,对事先未说明情况夜不归宿者给予通报批评,多次违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出现重大事故者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迟归者给予批评教育,多次违反影响他人正常作息者给予通报批评;
6.加强宿舍电脑使用的管理,严禁在休息时间玩游戏、看电影,影响正常作息;
7.抓好宿舍内务卫生,营造良好的生活休息环境;
8.增强安全意识,禁止使用违规电器,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9.未尽事宜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早操的要求
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对早操管理做如下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时参加早操,每周一至周五早上6:30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集体出操;
2.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活动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交辅导员处备案;病假必须有校卫生所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操者,均属旷操;
3.无故不参加早操者,连续旷操五次给予通报批评,学年内班级受通报批评人次超过3人次者,不得参与集体评优;对于迟到者,累计三次迟到按旷操一次处理;
4.早操考勤由学院学生会负责,一周统计汇报一次。
(四)考风考纪的要求
1.各年级、班级要高度重视营造一种诚信考试的氛围,加强对考试纪律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学习,教育引导同学们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2.对违反考试纪律者严格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分结果予以通报,形成警示作用。
第三条 对存在学风问题的学生的帮助教育程序
对个别存在学风问题的学生,逐步采取谈话、劝诫、警诫直至退学的方式进行处理,具体帮助教育程序如下:
1.谈话。对初次发现沉溺于网络的学生,或者初次旷课、迟到的学生,由辅导员与学生个人谈话,批评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错误;
2.劝诫。对沉溺于网络较重的学生,或者旷课和迟到次数较多的学生,由辅导员与其谈话,批评教育,并对其发出《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劝诫书》。学生要写出书面检查,辅导员要把情况以电话或信函的方式通知学生家长;
3.警诫。对严重沉溺于网络者,或者旷课和迟到次数达到10次以上者,在辅导员谈话的基础上,学院通知学生家长来校,由院领导出面,向学生发出《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警诫书》。学生要写出书面保证,家长要在保证书上签字;
4.处理。对经过以上三个帮助教育环节仍未见效的学生,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于学风建设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学生,要通过帮助、激励、约束等相辅相成的措施,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三位一体,共同建设良好的学风,促进学生的进步。
第四条 对学风优良集体和个人的奖励
1.为检验各班级的学风建设情况,学院学工办将以学期为单位对各班级学风状况进行检查评比,评选出“学风建设优秀班级”和“学风建设优秀宿舍”,并给予表彰。评选条件主要包括“六率”,即违纪率、课堂缺席率、考试不及格率、英语四六级通过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各种资格证书获得率;
班长和宿舍长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该班级和该宿舍成员在各方面的发展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单科优秀表彰。数学类课程、英语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单科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学生,授予“单科学习优秀”称号;英语四级成绩折合85分以上、六级成绩折合70分以上的学生授予“英语四、六级优秀学生”称号;
3.实践、科技学术活动表彰。对专业课学习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开展科技学术活动,在各种学术刊物发表文章、论文,进行了各种发明和设计的学生,授予“科技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称号。
第五条 对辅导员、班主任的要求
辅导员、班主任、班级管理员在学风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学院每年针对新生入学指派专职辅导员,从高年级学生中择优选择班级管理员若干名,形成教育、管理、服务一体,共同加强学风建设。同时,对辅导员、班主任、班级管理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相关的规定,每学期末予以考核,并将所带年级、班级的学风作为考核其工作成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要形成全员参与意识,学生工作队伍和专业教师要充分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推动学风建设。
第六条 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学生干部队伍、优异生队伍、文体骨干队伍、科技实践骨干队伍的建设,通过大学生科技节、文化节、读书节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热爱科学、崇尚科学、钻研科学的风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进一步完善学生教育培养体系,形成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