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人才培养

会计学专业转专业实施方案

日期:2026-03-04


一、制定依据

本方案严格以《西安文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西文理校发〔2025〕40号)为核心依据,结合教育部工商管理类专业建设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及会计学专业社会需求与学科发展规划制定。

二、接收名额、接收条件与考核方式

(一)接收名额

结合会计学专业社会发展需求、学科发展规划、专业布局及现有教学资源(师资力量、教室容量、实验设备等),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30%。接收人数将根据实际教学资源动态调整,确保转入学生不影响原教学质量与培养效果。

(二)接收条件

1.符合《西安文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中关于转专业的基本要求,无“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2.原专业学业成绩良好,平均绩点不低于 2.5(满分5.0),无不及格课程。

3.对会计学专业有明确的认知与浓厚兴趣,愿意从事会计、财务相关工作,提交的个人陈述需清晰说明职业规划与专业适配性。

(三)考核方式

采取“材料审核+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会计学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1-2名(需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5年以上教学经验)、会计学专业辅导员1名,共同组成转专业工作小组,考核前明确分工与评分细则,避免主观偏差。

1.材料审核

由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基本条件和学业成绩要求的申请者进入面试。

2.综合面试

采用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评价,总分100分,考核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可追溯。

3.考核内容及分值

专业认知(30分):考察学生对财会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实践环节等的了解程度。

职业规划(25分):评估学生转专业后的学习目标(如后续计划选修的专业课程、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等)与长期职业方向的匹配度。

学科基础适配性(25 分):结合学生原专业背景,考察专业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判断是否适合学习会计学

沟通与表达能力(20分):观察学生回答问题时的逻辑性、语言组织能力,以及面对考核小组延伸问题时的应变能力,确保学生能适应专业学习

考核时长:每位学生面试时长10-20分钟,其中学生阐述(专业认知+职业规划)5-10分钟,考核小组提问与学生回答 5-10 分钟。

4.评分基础

最终成绩由“已修课程平均绩点(折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构成。

在满足所有条件的基础上,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公布的接收名额择优录取。

三、工作流程

1.公布转专业信息,通过专题讲座、专业体验课等形式开展转专业政策解读;选派专业教师接待学生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2.学生提交材料:学生提交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转专业所需材料交到指定地点。

3.考核组织:转专业工作小组确定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报备学院,由教学秘书通知学生。

4.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渠道为学院官网及学院公告栏,公示期3天。

5.异议处理:公示期间,学生可通过指定邮箱或电话提交异议,专业负责人在收到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后续培养衔接

1.学分置换

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照相应年级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据《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课程学分置换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对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课程,按照课程内容和学时等相同或相近的原则进行审核认定,在学生转入后1个月内完成已修课程学分的审核与置换。明确学生应补修的课程和学分,督促学生完成补修。

2.补修课程

    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对照相应年级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学生应补修的专业课程和学分,明确学生应补修的公共课课程和学分;督促学生在教务系统完成公共课和专业课选课。

3.学业帮扶

为每名转入学生安排1名专业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在学生转入一周内完成“一对一”学业对接,针对未修课程制定个性化补修计划,帮助学生尽快补齐知识短板,融入专业学习。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电话:88258512

会计学专业负责人邮箱:张建辉  616596183@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咨询地点:经济管理学院弘文楼会计学专业教研室H0324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2025年11月04日

  




件:转专业申请材料清单

1.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

2.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全学程成绩单;

3.个人陈述(不少于800字),内容需包括对前期学习情况的总结、转专业理由及未来的学习计划;

4.其他可证明自己特长与优势的材料(如养老机构志愿服务证明、获奖证书、艺术领域相关等级证书等,非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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