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本方案严格以《西安文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西文理校发〔2025〕40号)为核心依据,结合教育部社会学类专业建设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及社会工作专业社会需求与学科发展规划制定。
二、接收名额、接收条件与考核方式
(一)接收名额
结合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发展需求、学科发展规划、专业布局及现有教学资源(师资力量、教室容量、实验设备等),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30%。接收人数将根据实际教学资源动态调整,确保转入学生不影响原教学质量与培养效果。
(二)接收条件
1.符合《西安文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中关于转专业的基本要求,无“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2.原专业学业成绩良好,平均绩点不低于 2.5(满分5.0),无不及格课程。
3.具备一定的人文素养与沟通能力,愿意从事社会工作领域的工作。对社会工作专业有明确的学习兴趣和认知,能清晰阐述个人职业规划,且专业适配性符合要求,避免盲目转专业。
(三)考核方式
采取“材料审核+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社会工作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1-2名(需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5年以上教学经验)、社会工作专业辅导员1名,共同组成转专业工作小组,考核前明确分工与评分细则,避免主观偏差。
1.材料审核
由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基本条件和学业成绩要求的申请者进入面试。
2.综合面试
采用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评价,总分100分,考核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可追溯。
3.考核内容及分值
专业认知(30分):考察学生对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社会工作实践领域、社会工作三大基本方法、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实践环节等的了解程度。
职业规划(25分):评估学生转专业后的学习目标(如后续计划选修的专业课程、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等)与长期职业方向的匹配度,对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认同以及对社会服务的热情,判断其转专业动机的合理性。
学科基础适配性(25 分):结合学生原专业背景,考查学生的沟通能力和同理心,通过情景模拟,考查学生的价值观、角色定位和工作方法,通过小组讨论、观点辨析,考查学生对“助人自助”专业价值观和简单社会问题的理解,以及学生的团队合作和思维广度,判断其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潜在能力。
沟通与表达能力(20分):观察学生回答问题时的逻辑性、语言组织能力,以及面对考核小组延伸问题时的应变能力,确保学生能适应专业学习。
考核时长:每位学生面试时长 15-20 分钟,其中学生阐述(专业认知+职业规划)8-10 分钟,考核小组提问与学生回答 5-10 分钟。
4.评分基础
最终成绩由“已修课程平均绩点(折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构成。
在满足所有条件的基础上,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公布的接收名额择优录取。
三、工作流程
1.公布转专业信息,通过专题讲座、专业体验课等形式开展转专业政策解读;选派专业教师接待学生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2.学生提交材料:学生提交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转专业所需材料交到指定地点。
3.考核组织:转专业工作小组确定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报备学院,由教学秘书通知学生。
4.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渠道为学院官网及学院公告栏,公示期3天。
5.异议处理:公示期间,学生可通过指定邮箱或电话提交异议,专业负责人在收到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后续培养衔接
1.学分置换
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照相应年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据《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课程学分置换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对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课程,按照课程内容和学时等相同或相近的原则进行审核认定,在学生转入后1个月内完成已修课程学分的审核与置换。明确学生应补修的课程和学分,督促学生完成补修。
2.补修课程
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对照相应年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学生应补修的专业课程和学分,明确学生应补修的公共课课程和学分;督促学生在教务系统完成公共课和专业课选课。
3.学业帮扶
为每名转入学生安排1名专业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在学生转入一周内完成“一对一”学业对接,针对未修课程制定个性化补修计划,帮助学生尽快补齐知识短板,融入专业学习。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电话:88258512
社会工作专业负责人邮箱:王亚平 wypxawljgy@xawl.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咨询地点:经济管理学院弘文楼社会工作专业教研室H0113东
经济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
2025年11月07日
附件:转专业申请材料清单
1.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
2.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全学程成绩单;
3.个人陈述(不少于800字),内容需包括对前期学习情况的总结、转专业理由及未来的学习计划;
4.其他可证明自己特长与优势的材料(如志愿服务证明、参赛以及获奖证书、大创项目立项文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非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