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发放办法
日期:2023-02-10      
   一、总  则
    1.为了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提高物资使用的经济效益,防止积压浪费、加强教学、科研用材料及低值易耗品(以下称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加强管理,注意节约,反对浪费。对物资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人员应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负责任造成和浪费的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或经济处罚。
   二、低值材料的购置
    3.材料——凡一次使用即被消耗或被改变原来实物形状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原材料、试剂、燃料等。低值易耗品——凡非固定资产又不属材料范围的物资。一般指低值仪器、仪表、低值工具,量具、玻璃器皿、电子元件等。
    4.低值材料的购置按学期进行。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初,各分室根据配备要求提出购置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批并和库存核对后,编制采购计划交采购员进行采购,零星购置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采购。
    5.对购入材料,应及时交库房验收入库。验收入库单和发票须经保管员、采购员及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
    6.购置、使用低值材料,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实验室对每项实验要制定消耗定额。库房要有库存定额,做到不断缺,不积压。
   三、低值材料的作价和建账
    7.低值材料的入库、领借、盘亏盘盈、报损报废(低值品)均按购入日发票原价计算。
    8.自制材料的价格按实际使用的材料、工资和保管费用计算;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的价格按实际加工的材料和实际支付的加工费用计算。
    9.库房应有按一级分类的材料明细账,低值工具账,材料库存流水卡和个人领(借)登记账,账卡数字应一致,卡物同放,便于查对,实验室应有低值工具和材料领用记录。
   四、低值材料的领用
    10.各实验室按教学计划填报领用计划,核准后,限额内部分由实验员在库房领取。对领用计划外材料,应申述原因,经实验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能由实验员到库房领取。
    11.低值工具一般不外借,应配发的一次配齐,长期使用,人员变动时交清手续,需要借出时,应填写借条,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借期不超过两周,若有损坏和丢失,按规定赔偿。
   五、低值材料的管理
    12.实验室保管员对领出的低值工具和材料,要建账登记,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实验室每学期应将总消耗数量,交实验室主任和系主管主任审查。
    13.库管员对低值材料要分类分级管理。危险品贵重材料应专人、专柜保管,限量发放。要做好防潮、防热、防尘、防火、防毒,防辐射等工作,提高警惕,确保库房和人身安全。

  14.危险品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022年5月底重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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