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日期:2023-02-10      

    1.各实验室要指定安全技术负责人,经常检查本室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要做到“条件落实”,起码的安全设施必须具备;“责任落实”,负责管理范围要具体,个人、实验室、院三级责任要明确。

    2.各实验室要有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重要条款应在室内显要处公布,需要特别引人注意的安全技术要求要有醒目提示,日常工作要有日志。
    3.剧毒、腐蚀,爆炸、易燃试剂和药品必须分室保管,领用时必须经院领导签字方可生效,使用时要加强控制,使用后要妥善处理并向院汇报。
    4.严格禁止公用电炉私人借用,因教学需要电炉时,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用后立即归还。

    5.实验室禁止无关人员和小孩进入,更不许将实验室钥匙随便交给外人和小孩。需要进室参观、学习时,应征得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实验室主任同意,外单位前来参观,应持单位介绍信和院上联院并获批准后,方予接待。节假日要留人看守,外出时房门要注意加锁,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6.禁止违章操作,不许随便拉引线路、随便增大电源保险规格、随便闭合电闸和带电操作,连接天线的电子设备要有避雷措施,如果仪器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即报告并全力扑救。
    7.实验室不许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许晾晒衣服,不许做饭和随地泼水,要经常保持无蛛网、无积尘、无垃圾。
    8.实验室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认真进行财物移交,移交清单要有质量检查记录并要有监交人签字。遗留问题应另列清单报院研究处理,固定资产遗留问题应报学校(主管校长)处理,
    9.实验室的机械、光学、电子设备要严格按照保养要求进行保养,保证设备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实验教师应同实验员一起准备和预做实验,并有预做记录,保证实验过程顺利进行。

    10.每学期年度要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实验室和安全技术负责人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有较大事故的实验室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并视其情节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和经济惩罚。

2022年5月底重新修订

[友情链接]
OA办公系统 | 西安旅游发展研究中心 | 财务综合查询 | 教务管理系统 | 科研管理系统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西安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明德楼A区 邮编:710065 电话:(029)8825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