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经济管理学院教材选用与征订管理办法
日期:2023-02-08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等学校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及西安文理学院教材征订通知,选用和征订教材,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要求,以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需要为目的,要能够反映学科最新成果,能够作为学生学习、教师教学的基本依据。

一、征订原则

1.公共课教材必须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传统优秀教材。

2.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传统优秀教材、省级及以上获奖教材。无以上三类教材的,可选用填补空白的前沿教材、校本乡土教材。

3.专业任选课鼓励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传统优秀教材、省级及以上获奖教材、填补空白的前沿教材。无以上四类教材的,可选用校本乡土教材。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育部重点教材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教材〔2022〕1号),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否则将由课程负责人及学院承担相关责任。

5.不使用境外教材。

 

二、征订程序

1.教材征订每年按春、秋两季进行。每年5月中旬、11月中旬按照教务处安排征订下一学期的本科教材。

2.各系接到征订目录后由主管教学的主任牵头,任课教师及教研室主任认真筛选,系里组织课程负责人填写《经济管理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经系副主任、系主任、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教材科汇总。

3.专业课教材(含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任选课教材):第一次选用或新更换的教材由课程负责人提出书目,教研室研究后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教材列入教材征订计划。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征订原则和程序组织教材征订工作。

2.表格须按照年级由低到高的顺序填报,同一年级按专业依次填写,以方便学生领书时查找核对。

3.教材计划表中的内容务必填写完整、准确,各项信息不要用简写或缩写形式,ISBN号作为查找及订购教材的直接依据务必准确填报。

4.同一个班级内部如有专业任选课需订教材,请务必在班级信息一栏标注上选修人数,以免征订及发放教材出现问题。

5.上交教材征订计划表前,各系比照下学期教学任务,认真核对各门课程的教材征订信息及数量,一旦出现错报、漏报等现象,影响正常教学使用并给学生造成无法挽回经济损失的,由各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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