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5年西安社科基金文理专项项目指南”及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发表时间:2015-10-13 09:44:29
各学院、各部门:
《2015年西安社科基金文理专项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已通过专家评议,并上报西安市社科院同意,现予以发布。为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结合我校转型发展工作要求,鼓励申报高层次项目的前期孵化项目,优先支持应用性课题研究项目。
2.选题要围绕西安市社会经济及工业技术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进行研究,充分体现科研服务地方的特点;围绕促进重点学科建设发展问题进行研究,有利于学校教学水平的提升,体现科研支撑教学、科研彰显特色的工作要求;
3.紧紧围绕《西安市社科基金文理专项项目指南》的相关方向开展研究,逐步形成我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
二、申报资格:
1.2015年西安社科基金文理专项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孵化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共四个层次。
2.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者必须由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申报孵化项目必须具备正高专业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课题负责人允许参与一项他人申报的课题;非课题负责人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申报。申报孵化项目、重大项目需在评审会上做公开答辩。
2.申请立项的重大项目和孵化项目应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个别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写出书面报告,经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延期。
3.项目实行《课题论证活页》评审立项办法,申报者须认真填写《西安社科基金文理专项申请书》1份(详见附件2)及《课题论证活页》3份(详见附件3,活页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学院、各部门集中收取,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论证后,连同电子版于10月22日前一并报送科技处,并填报《西安市社科基金文理专项项目申报统计表》(详见附件4),逾期不予受理。
4.科技处将于11月上旬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请申报者及时关注科技处网站关于评审日期的通知,经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批后于11月中旬发布立项结果。
联系人:杜丽娜 联系电话:8825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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