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教职工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学业进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日期:2024-03-18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要求,为有效提高我校专任教师的博士化水平,学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并支持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成效显著。为进一步了解目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教职工的学业进展情况,协助解决教职工在职攻读期间的工作与生活方面的困难,帮助其早日顺利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教职工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业进展情况调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目前正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在编教职工及人事代理人员,“正在攻读”指在规定学制内尚未毕业,或超过规定学制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但未回校三种情况。

二、统计内容

填写《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统计表》(见附件),确保做到不漏一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与目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进行联系,严格按照《西安文理学院教职工学位(学历)提升管理暂行办法》(西文理校发〔201829)要求,切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二)严格审批流程。我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报考前,应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录取后应持《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及时到人事处师资科备案并签订培养协议;已录取未备案并签订培养协议的教职工,请于4月30日前到人事处师资科备案并签订培养协议,逾期未办理毕业后不予兑现学历提升相关待遇。

(三)加强日常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的请销假、考勤、回国等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进度及当前学习状态,督促其按期完成任务,对已超过4年仍未取得博士学位教职工要逐一进行分析原因。核查中发现超期未归人员、失联人员等特殊情况,需单独上报情况说明。

(四)坚持严格考核。各单位要加强相关人员的考核,攻读学位期间违反学校规定或协议约束条款,取消资格及学历提升相关待遇。

(五)严格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4月1日上午10:00之前将统计表纸质版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通过钉钉报送,联系人柯程虎,电话88257803

各学院没有上述人员,也需要报统计表纸质版,表中填写“无”;各部门未报统计表纸质版,视为本单位没有上述人员。


附件: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统计表


                               人事处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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