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建设一支教师资格与职业资格兼备,教学能力和应用能力兼具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西文理校发〔2020〕4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条件
具体内容见《西安文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西文理校发〔2020〕49号)。
二、认定步骤与程序
1、学院认定(2021年5月14日前)
各学院根据认定条件,组织本单位申请教师开展认定工作,并将本学院申请认定人员的申请表及有关支撑材料报人事处复核。
2、学校复核(2021年 5月 28日前)
人事处对各学院的认定结果进行复核,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颁发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并给予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奖励。
三、具体要求
1、凡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的人员学校一次性奖励2000元,聘任待遇各学院可依据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行执行。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认定工作日程安排,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学院统一将学院通过的认定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和申报相关条款的支撑材料一份(纸质版)于2021年5月14日(周五)下午5点前报人事处。
联系人:鲍艳 姚昕玥 联系电话:88257803
附件: 《西安文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人事处
2021年4月27日
西安文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证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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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职称
| | 聘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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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 最高学位
| | 现从事
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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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
主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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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工作简历
| 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 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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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条件
及
证明
材料
| 对照《西安文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本人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第 款,现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附后)和情况说明如下:
需要进行说明的情况:
1、
2、
3、
特此申请,请学校给予认定。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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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认定意见
| 负责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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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复核意见
| 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认定该教师具备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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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作为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的依据,由校人事处统一保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