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称信息统计工作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107号)要求,现就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0年1月1日后在我校评审通过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人员信息(含行政、教辅岗位拥有专业技术职称证的人员)。2019年—2020年办理电子职称证书人员不在统计范围。
二、上报工作流程
1.符合统计范围人员根据本人2010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信息,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信息采集审核表》(以下简称职称信息采集表),并将本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并上报至所在单位。
2.各学院、各部门统一由审核员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审核本单位人员提交的《职称信息采集表》及其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审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审核员导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将在统计范围内审核通过人员的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按年度以职称证书批准文号先后顺序分类整理报人事处(职称证原件在本单位审核通过后退回本人)。
三、上报工作时间安排
1.各学院、各部门于2021年4月26日前,完成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由学校评审通过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人员信息上报工作。(不含办理电子职称证书人员信息)
2.各学院、各部门于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2010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由学校评审通过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人员信息上报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及说明
1.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本次职称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是国家人社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系统安排,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在各个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2.积极推进,及时沟通。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快开展数据填报审核工作,在数据填报审核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及时与人事处沟通。
3.真实填报,履行承诺。各级填报单位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职称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承诺书》,随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4.统计过程中如有证件丢失或者录入过程中出现的个人信息与本人证书信息不符的人员暂不纳入统计范围,请各单位将此类情况进行统计后填写《专业技术职称信息其他情况统计表》报人事处,后期处理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鲍艳 姚昕玥 电话:88257803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信息采集操作手册(申报人版、审核员版)
2.数据上报承诺书
3.专业技术职称信息其他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