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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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期考核方案

日期:2025-05-22

为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聘期管理,给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学校《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西文理校发〔2022〕50号)、《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现就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5年7月31日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不含学生思想政治系列。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闫荣国 陈沛

副组长:张军学、朱芳芳、董冠华、贺志武、张彤璞

成 员:苏 霞、胡宏力、刘鸿明、杨养锋、田富强、李 晶、张建辉、马云超、陈 光、李焕婷、张珊珊、王珺玥、崔瑛。

职 责:负责学院本次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解决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李焕婷兼任。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内容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西文理校发〔2022〕50号)附件1规定的相应岗位等级聘期基本任务,业绩统计范围为2022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

根据岗位聘期基本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和不定等次。

(一)“合格”等次

聘期内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完成《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西文理校发〔2022〕50号)附件1规定的聘期基本任务,给于“合格”等次。

(二)“不合格”等次

聘期内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给于“不合格”等次:

1.未完成《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西文理校发〔2022〕50号)附件1规定的聘期基本任务;

2.因存在学校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

4.存在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中认定的重大教学事故;

5.个人未按通知规定如实填报个人聘期业绩,或弄虚作假;

6.经学院确定,并报学校审定的其他情况。

(三)不定等次

未完成聘期基本任务,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给于“不定等次”:

1.聘期内新入职(含转岗);

2.经学校和学院批准校外挂职、扶贫、国际援外交流等;

3.经学校和学院批准脱产攻读学历学位;

4.经学院确定,并报学校审定的其他情况。

在学校党政管理、教辅部门和学校批准国际交流工作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参加学院聘期考核和岗位晋级。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聘期考核合格者,在新一轮岗位竞聘中符合上岗条件的可申报高一级岗位或原岗位。

2.聘期考核不定等次者,在新一轮岗位竞聘中可聘用在原岗位。

3.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基础绩效工资在下一聘期内核减3%。

4.上一聘期和本聘期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者,在核减绩效工资后,学院可根据情况提出降档聘用或院内调整岗位等处理意见。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考核(7月1日至18日)

1.个人总结(7月1日至8日)。参加考核人员进行任期工作总结,填写《西安文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聘期任务完成情况审核表》。

《西安文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与《聘期任务完成情况审核表》业绩表述不一致或所填报业绩表述不清,均视为无效业绩。

具体负责人:参加考核人员。

2.材料审核(7月11日至15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考核人员《聘期任务完成情况审核表》及业绩成果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具体负责人:李焕婷、贺志武。

3.形成考核意见(7月18日至22日)。学院按照考核文件要求及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研究拟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需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定。

具体负责人:贺志武、闫荣国。

(二)公示上报(81日以前)

公示采取公示栏公示和学院钉钉群公示两种途径同步进行,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将《聘期目标任务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并公示。对形成的考核意见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意见。

具体负责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方案说明

1.聘期考核中关于业绩的界定和异议处理的规则参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2023版)》(西文理校发〔2023〕83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岗位聘期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及时沟通,有效解决。

2.本方案中的聘期内(或本聘期)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上一聘期指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下一聘期指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本方案及聘期基本任务中所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七、工作要求

1.聘期考核是岗位聘任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岗位晋级的基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统筹安排,夯实责任,严格审核聘期任务完成情况,不得变相降低标准,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相关规定,如实填报个人聘期业绩,确保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3.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关于聘期考核的意见建议,随考核结果一并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八、聘期考核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于2025年8月6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人事科;同时,将《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钉钉报送。

报送相关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2)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

(3)所有“合格”等次专业技术人员的《聘期任务完成情况审核表》(2024年10月31日以后的科研业绩需报送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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