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经济与金融专业实训室是开展实践教学、学术研究和专业技能训练的重要场所,为保障实训室安全、有序运行,充分发挥其教学与科研功能,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进入实训室的师生、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实训室使用规范
(1)使用申请:
教师需使用实训室开展教学活动,除了常规课表安排外,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实训室负责人提交使用申请,详细注明使用时间、参与学生人数及所需设备等信息。
学生因自主学习、竞赛训练等需求使用实训室,需由指导教师协助提交申请,经实训室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2)使用时间
实训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特殊情况需延长使用时间的,须提前向实训室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严禁擅自占用非开放时间使用实训室。
(3)人员管理
进入实训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实训室实行准入制度,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进入。
每次使用实训室,师生应在《实训室使用登记表》上如实填写使用时间、人员信息、设备使用情况等内容,离开时再次确认签字。
三、设备与软件管理
(1)设备操作
实训室设备(包括计算机、金融模拟交易终端、服务器、打印机等)均为专业教学与研究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拆卸、更改设备配置。
初次使用设备的师生,需在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使用。
(2)软件使用
实训室安装的经济与金融专业软件(如证券交易模拟软件、财务分析软件、金融数据分析软件等)仅供教学和研究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使用软件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3)设备维护与报修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训室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做好维护记录。
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填写《设备报修单》。管理人员应及时联系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
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使用人员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四、安全与卫生管理
(1)安全管理
实训室是重点防火、防盗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在实训室吸烟、使用明火。
实训室配备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使用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实训室的电源、电器设备等应由专业人员安装和维护,严禁私自接拉电线、更改电路。离开实训室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电源、门窗,锁好实训室大门。
如遇突发安全事故(如火灾、触电等),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2)卫生管理
保持实训室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在墙壁、桌椅、设备上涂写、刻画。
每次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员应自觉清理桌面、地面,将设备、桌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带走。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训室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实训室环境符合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