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经济管理学院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按时满足本科毕业要求,特制订本学困生帮扶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经济管理学院学困生帮扶工作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刘鸿明
副组长:朱芳芳、董冠华、张彤璞
成员:李焕婷、胡欣、崔瑛、李园、各辅导员、各班学委
二、细则
1.学困生定义:本办法所称学困生,是指因为各种原因,学习过程中存在一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合格,经补考后仍然不合格需要重修该课程的学生。
2.对学困生的帮扶,精细分类为课业辅导、政策咨询、关爱帮扶。课业辅导具体由担任相应课程的教师负责,政策咨询形式为每学期集中开展学籍相关政策解读会,关爱帮扶由带班辅导员具体关注其学习生活状态。
3.学业帮扶按每学期周期开展,重修门次达3门次的学生,学业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辅导员向家长通报学生学业状况。
三、分工与要求
1.教学秘书负责建立钉钉群,每学期末整理发布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各辅导员、学委协助组织学困学生进群。群内统一发布补考、缓考、重修通知,接受学生咨询。
2.每学期初,辅导员负责排查学生学业状况,重点是重修课程及门次。教学秘书根据经济管理学院学籍预警相关规定,整理发布学籍预警名单,提供学籍预警通知书;辅导员根据预警名单进行预警谈话及家校沟通。
3.除新生教育外,帮扶小组成员也有责任进行关于学籍、学位宣传、讲解工作,回答学生相关问题。
4.凡学困帮扶群内发布信息,均视同传达到学生本人,请学困生务必对自己负责,关注相关信息,确保顺利毕业。
5.学生课程重修合格后,学生提出申请,经审核退群。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