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工作有秩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一、听到预备铃声即进入教室,准备好学习用具,准备上课。
二、教师进入教室,学生要全体起立致意。
三、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铃响前一律要进入教室就座,等候听讲,教师开始讲课后,迟到学生要进教室时,必须在门外喊“报告”,经教师允许后,再进入教室。
四、专心听讲,记好笔记,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不随便讲话。
五、上课、自习要保持肃静,教室内不得喧哗打闹。
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教室内禁止吸烟。要建立值日制度,负责教室内的清洁工作。
七、爱护国家财产,不准在课桌、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教室内配置的课桌椅和设备,不准随意挪动或搬出,损坏者要赔偿。私自拆取照明和扩音器材或破坏门窗者,以破坏学校财产论处。
八、本校或外单位人员旁听课程,均应到教务处办理手续,并坐在教室最后,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听讲。未经批准者,不得进入教室听课。
九、加强教室安全管理,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使用,晚自习后要全部关闭门窗,关灯上锁。
十、破坏教室规则者,要提出严肃批评,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