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是学院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为了加大对教研室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研室教研、教学水平,形成学习型、科研型教研室,加强各教研室之间相互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济管理学院下设会计专业教研室、管理专业教研室、市场营销专业教研室、经济学专业教研室、法学专业教研室。
二、为保证我院的各项活动、计划落到实处,教研室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教研室主任应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院工作计划,制定本教研室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教研室全体人员会议、研究、布置教研室的各项活动。如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检查教案,以及本教研室承担的本、学校和社会服务等诸项事宜。教研室主任应做好会议记录、考勤、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信息。
三、教研室活动时间制定后,全体教师应遵守时间,不得无故缺勤,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在事后主动了解会议内容,承担分配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