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个人和集体。
二、评选类型
(一)基础素质能力提升类
包括美德青年、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劳动之星、学霸宿舍、十佳班长、十佳学委。
(二)个性发展能力提升类
包括学业进步奖、双创之星奖、技能之星奖。
三、基础素质提升类奖项的基本条件
(一)美德青年
1.评选范围及比例: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的1%。
2.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生活,积极向上,团结同学,尊重老师;
(4)上一学年各科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日常表现(至少符合以下1项)
(1)奋不顾身、见义勇为: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积极帮助,见义勇为,或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担当作为。
(2)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自立自强、积极乐观、事迹感人。
(3)孝老爱亲、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性强。
(4)热爱劳动、弘扬美德:在劳动教育活动中,踏实奉献,积极努力,勇于承担学校安排的各项劳动任务。
4.综合能力(至少符合以下1项)
(1)学以致用、勇于创新: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的创造力与创新精神,追求崇高理想,刻苦钻研、成果丰富,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科竞赛、科技作品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2)积极创业、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勇于创业,诚信做事,踏实做人。
(3)多才多艺、青春风采:青春活泼,拥有梦想,在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省级以上荣誉,展现当代大学生的崭新精神风貌。
(4)勤奋上进,成绩优良:承担学生助理岗位、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文化节”“大学生艺术节活动”并获奖。
(二)文明班级
1.评选范围及比例:学院班级数的10%。
2.评选基本条件
(1)德育工作方面:班级同学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组织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全体同学政治觉悟高,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出色,教育效果良好。
(2)组织领导方面:班团干部认真负责,党团支部、班委紧密合作,班级定期召开主题班团会,凝聚力强,能很好的完成学校、学院的各项工作,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风建设方面:班级学习风气浓厚,学年内全班平均补考率不超过10%,无考试作弊行为,无违纪行为。
(4)日常生活方面:团结友爱、尊敬师长,讲文明、懂礼貌;宿舍、专用教室、卫生责任区保持整洁有序。
(5)集体活动方面:文体活动蓬勃开展,内容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艺术活动及学术科技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6)网络文明方面:班级学生均能做到文明上网,不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不传播各类网络谣言等。
(三)文明宿舍
1.评选范围及比例:当年主题文化宿舍的10%。
2.评选基本条件
(1)卫生方面:能够按照《学生公寓内务标准》要求,做到“两无、三线、四净、五整齐”。
(2)文化方面:宿舍装饰朴素、大方、协调、文雅,有整体风格,墙壁上无乱钉乱贴现象。
(3)学习方面:宿舍学习气氛浓厚,学风严谨,积极向上,同时能结合公寓主题文化宿舍建设,开展创建书香宿舍活动。
(4)文明修养方面:宿舍内部融洽相处、相互友爱,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5)安全秩序方面:不吸烟,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违章电器,对本宿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及时汇报,主动防范。
(6)网络安全方面:全宿舍同学均能做到文明上网,不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不传播各类网络谣言,同时,能合理安排作息,按时就寝,不熬夜。
(四)劳动之星
1.评选范围及比例:班级人数的4%。
2.评选基本条件
(1)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
(2)崇尚劳动、尊重劳动、乐于奉献。
(3)具有良好的公共服务意识。
3.综合条件(至少符合以下2项)
(1)在集体劳动中勇于担当,不怕吃苦。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勤工助学,踏实肯干。
(4)结合学科专业积极参加实习实训,扎实掌握技能。
(5)结合学科专业积极参加专业服务,效果良好。
(五)学霸宿舍
1.评选范围及比例:符合条件即可参评。
2.评选基本条件
(1)以学生宿舍为单位参加评选。
(2)宿舍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友爱,文明礼貌,遵纪守法,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
(3)宿舍全体成员学习认真,学风优良,取得突出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②荣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
③以主持人身份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业项目。
④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得奖励。
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核心以上期刊论文。
⑥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⑦考取研究生。
(六)十佳班长
1. 评选范围及比例:符合条件即可参评
2. 评选基本条件
“十佳班长”必须是任职满一学年的班长,同时满足:
①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指导思想;
②围绕专业知识学习,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③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任职期间未受过学院、学校的批评或处分;
④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刻苦,专业成绩优良,在任职期间学习成绩无挂科情況,通过国家英语等级考试者优先考虑;
⑤热爱班级事业,积极组织班级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任职期间内,其班级学风浓厚,凝聚力强,课堂到勤率高,违纪情况少;
⑥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党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⑦群众基础好,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必须均在良好(80分)以上(参与评议的人数不少于10人)。
参评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学风建设、班集体建设、社区文明建设和服务同学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②专业成绩优良,在任职期间学习成绩位于本专业年级排名的前35%;
③积极开展工作,任职期内,其班级学风浓厚,凝聚力强,课堂到勤率高,违纪情况少。
(七)十佳学委
1. 评选范围及比例:符合条件即可参评
2. 评选基本条件
“十佳学委”必须是任职满一学年的学委,同时满足:
①工作开展上,班级学习氛围浓厚,学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②学习成绩上,任职期间学习成绩位于本专业年级排名的前15%;
③任职期内,其班级学风浓厚,凝聚力强,课堂到勤率高。早晚自习、课堂平均到勤率不低于95%,班级挂科率低于20%;
④各参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十佳学委”的申请表,填报类型要求:
(1)学习成绩模范学委:学习成绩突出,原则上要求有学术竞赛类省级以上活动经验。
(2)特殊贡献模范学委:积极参与省级及以上比赛或活动,至少在省级活动中获得荣誉称号一次。
(3)才艺特长模范学委:拥有至少一个才艺特长,并通过该特长,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至少获得省级荣誉称号一次。专业特长学生不能以自身专业为才艺特长。
(4)创新创业模范学委: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有较突出成绩,原则上为课题项目负责人、创业团队负责人或公开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等。
四、个性发展能力提升类奖项的基本条件
(一)学业进步奖
学业进步奖用于奖励经过个人努力取得明显学业进步或者虽学习遇到问题,但是经过个人努力及时弥补不足的学生。
1.评选范围及比例:班级人数的10%。
2.评选基本条件(满足(2)、(3)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学生本人自愿申请评选。
(2)一学年内综合考评上浮20%以上,且没有违反校纪校规、被学院通报情况;
(3)一学年内有考试不及格科目2科(含)以上,但经过努力,学年内能够全部达标者;
(二)双创之星奖
双创之星奖用于奖励在科技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操作技能、文体活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1.评选范围及比例:符合条件即可参评。
2.评选基本条件
(1)学生本人自愿申请评选。
(2)在国家、省、市级科技竞赛、学术研究、专利申报、科技创新、操作技能、文体活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论文发表、专利申报活动中积极参加并取得相关名次或良好社会反响的均可申报。
(三)技能之星奖
技能之星奖用于奖励在学科专业学习过程中取得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的同学。
1.评选范围及比例:符合条件即可参评。
2.评选基本条件
(1)学生本人自愿申请评选。
(2)一学年内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者;通过计算机二级以上者或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
五、评选程序
学院根据细则开展评选工作。通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学院公示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学院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学院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
六、宣传引导
学院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加强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广播、校报、校园网、微信平台、官网、榜样宣讲团等多种形式对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切实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